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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期末实验室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15-12-23 21:08:02  浏览:

各实验教学中心:

本学期实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活动临近结束,现就学期末实验室相关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

1、各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各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管理。

2、各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要组织一次对所管理实验室的全面安全与消防检查,认真查找和及时消除安全与火灾隐患,并认真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表》,确保人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

二、切实做好本学期实验室总结工作

1、各实验室将本学期实验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进行盘存,统一填写《盘存表》,中心将组织对实验、校内实习(实训)材料、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2、各实验教学中心应加强期末教学检查,妥善保存考勤、巡查等各项数据或材料,随时做好备查准备。

3、各实验教学中心应做好本学期实验实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档案、管理档案的收集和各种信息统计工作。

4、各实验人员应做好本学期的工作总结和下学期的工作计划。

三、认真做好下学期实验室的教学准备工作

1、各实验室要利用期末停课时间进行实验仪器设备检修、保养、调试等工作,对存在故障的仪器设备,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维修,或及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如需在假期中修理的仪器设备,应做好人员和时间的安排,任务落实到人,确保下学期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2、各实验室严格按照下学期教学计划中的实验、校内实习(实训)项目拟定材料、低值易耗品计划,并统一填写《材料、低值易耗品申报表》,要求型号规格清楚,计量单位及数量准确,并依据市场价格拟定费用预算。

3、各实验教学中心应及时配合、协调教务处、各二级学院,完成下学期实验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验、校内实习(实训)教学场所的安排工作。

四、各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应将上述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留存,以备检查。

希各实验教学中心要认真按照通知,将学期末实验室相关工作落实到位,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闽南理工学院实践教学中心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