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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理战疫

关于延期开学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0-02-11 09:28:36  浏览:

各教学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了尽力减少疫情对教学工作的影响,学校决定在延期开学期间实行线上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的要求,采用信息化手段,选用以下三种方案,开展线上教学:

1.利用直播平台进行授课,可采用钉钉会议、腾讯会议、QQ群音视频、微信群音视频等平台;

2.利用在线课程平台进行授课,可采用中国大学MOOC平台、超星学习通平台、智慧树、雨课堂、福课联盟等平台进行线上互动教学;

3.采用学生自主学习+教师辅导方式,任课教师制定线上学习资源清单,推送给学生供自主学习,任课教师加强学生自主学习方法指导,在线辅导答疑,提高学习效果。

 

二、任课教师将本人所讲授课程的线上教学方案(详细至前四周的教学安排),于213日之前报所在学院。各学院制定本单位延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方案,包括线上教学方案,按教研室填报《线上课程开设清单》,明确教学和管理要求,由学院负责人审核后,于218日之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教务处备案。线上教学按四周准备,从224日正式按课表启动实施。全校通识选修课程由教务处另行组织补(退)选。

 

三、为避免不同课程的时间冲突,各门课程的线上教学时间原则上按春季学期课表(即课堂授课时间)进行,按每周的教学方案指导学生进行课程学习、答疑、布置并批改作业等。根据线上教学报名情况,经教务处同意,可适当调整课表。任课教师要保留在线教学活动电子记录。

 

四、任课教师每周将本人的教学工作情况(包括学生出勤、授课方式等)报至所在学院,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由学院负责人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教务处将随机抽查各教学单位的线上教学工作情况。

 

五、严禁以开展线上教学名义强制要求学生使用收费性教学平台、教学资源或APP教学工具。

 

六、各教学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发挥主体作用,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任课教师做好线上教学工作,保证课程教学质量。

 

七、毕业实习继续延期,各学院要抓紧做好毕业班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线上指导工作。

 

 

                                                 闽南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0211